法律问答

保释申请的形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12-05 14: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役、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之规定,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不是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或者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可能说人民法院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当事人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以下是取保候审申请书:;  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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