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项目中标单位工程分包工程项目。工程分包中介公司违反规定吗

2019-12-05 13: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  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  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  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