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材料、需不需要原件

公司税务
2019-12-04 07:0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现行工商规定,应予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后,才可依法办理注销营业执照,这是一般的法定流程;请予先核实该个体户是否已依法注销营业执照;通常情况下,如税务登记证未予依法办理注销的,相应纳税人仍纳入于税务系统中,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征管,如未予依法进行税务申报等法定执行事项的,将会产生相应的处罚等税务处理。
  •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下面,关于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知识内容。   根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个体工商户与员工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
    (2005)12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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