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十字路口正常行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追尾。当时电动车翻了,车上的三个人都受了伤流血了。我把伤者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当时吓坏了也没报警。现在对方不但不赔我修车钱还让我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2019-12-03 13:33: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对方该怎么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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