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普通交通事故需要扣留多长时间?

2019-12-03 12:4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起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要求赔偿的同时也可以就责任认定部分向法院提出不同的意见、证据、法律规定等,法院根据调查到的事实可以直接改变责任划分。
    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复核自动结束,不可同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