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我加盟了一个餐饮店,合同签了,店面在装修,营业执照都还没办,招牌也还没挂,现在不想做他的品牌了,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吗?

2019-12-03 06:0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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