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分配值夜班(夜里十点下班了),是不是违反规定?

刑事辩护
2019-12-02 17:1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后一年内有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的。 法律专家回复:《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因此单位安排您在哺乳期内上班是违反劳动法的,但要说明一点,哺乳期是指哺乳一周岁一下婴儿的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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