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1998年捡得一女,今年20岁了,2006年办理了相关手续,上了户口,现在女儿完全变了,从2016年开始在外借信用卡,高利贷,等等,我帮她还了几次,现在我已经无尝还能力,她还在外借钱,留我的电话,让别人催款,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我要求断决母女关系,请问怎么办理手续?

2019-12-02 12:33: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可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 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 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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