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骑电动车车上踏板站着一个三岁小女孩后面坐着一个九岁小孩在路上行走着突然l前方一个小孩横着跑摔倒在地上我老婆就停下来看是本村人认识,就问小孩家长的电话还帮小孩打电话联系,把他送到医院.小孩家长来了一后就说是我撞的就要还把我告了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9-12-02 11:00: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上)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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