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在20年或9年后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吗?

2019-11-30 14:1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独身子女证办理条件:
    1、合法已婚育龄夫妻;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相关情况: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未婚生育且今后不再结婚的,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 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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