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午我核对账目时,在家里吃了晚饭。因为人太多了,我甚至没有坐到桌子上。车祸发生在下午5点,另一方以相反的速度杀死了他。现在死者的家人向我要钱。我有多少责任

2019-11-30 13: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 出了车祸财产损失费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因车祸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赔偿。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 车祸把人撞死要赔偿多少钱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失费

    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

    (五)其他费用

    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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