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干活,干了两个月,只有几天活,老板说好的没活也有钱,我现在不干了,老板不想给钱怎么办

2018-09-02 21:5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
    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
    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个月左右。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有了以上第一条的所需资料,可以拿出取得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份留在自己身边、方便以后再用),到劳动局进行投诉、举报,请求进行劳动调解或仲裁。劳动局接到资料备案后,会通知你及对方进行调解或仲裁。
      备注:如果一般县、镇级劳动局推诿、踢皮球,则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向当地市长热线、地方媒体、全国性的媒体、网络媒体与论坛进行发贴控诉,控诉书的内容不宜太长,以一二百字左右为标准,要写清事实及农民工本身的凄惨,引起大家的同情与愤怒,这样才会取得更佳的效果。
    起诉:有了劳动仲裁裁定书,但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取到了不取予受理通知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你认可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但对方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则可凭仲裁裁决、调解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如果老板被法院认定构成欠薪罪,则有面临牢狱之灾的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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