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8年10月13号出的交通事故,19年4月判一年3个月,可是到今天为止交警队都没有宣布我吊销执照,现在我的驾驶证还是暂扣状态我怎么处理?

2019-11-29 21:3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驾驶证被暂扣后,应当拿着暂扣凭证及时在有效期内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然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