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户口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XX,现在合肥市居住有一套住房,有房贷,起诉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11-28 23:2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婚姻起诉的程序和向法院递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原籍国大使馆认证,所在国公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所在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注意: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