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身份证掉了临时身份证能够结婚登记吗??

2019-11-28 13:0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的规定: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关于同居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的问题,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从社保档案管理要求看,如你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如需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则应之后补送正式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补办身份证扫描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留存正式身份证信息,对保障你的参保权益,避免日后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是有益的。
    由此可以看出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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