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丢了身份证。我以前做过第二代身份证。我的父母可以用他们的户口在当地警察局申请我的身份证吗?户口在一起。

2019-11-28 12: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上有你的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名称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派出所办理 (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村(居)委会证明)
    1, 办理身份证,照相时不能戴帽,不能戴眼镜,不能戴项链,耳环,要求露出双耳,双眉不要遮住,不要穿浅色衣服。最好别染头发,如果染发不能太艳太浅色。
    2, 第一次办理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收工本费40元。
    3, 现在办理身份证比较快,普通证一个来月,加急证10天,临时证3天,
    4, 普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加急证由快递部门直接送到你预留的通讯处,临时证一般凭办理身份证得到的发票,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 如果身份证丢失了,来不及补办身份证时,要办理社保的话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78号的规定: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只要处理好相关手续即可办理社保。
  • 申请户口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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