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希望废除合同

2019-11-28 09:3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包合同成立以后,发包人要将约定的财产交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开始对土地等生产资料行使生产经营权。承包人有权合理地充分使用承包的财产,他可以根据承包合同自行决定生产计划和农作物布局。
    有权自主地分配劳动力,组织家庭内部成员的劳动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对通过使用承包财产所取得的合法利益收入,承包人享有收益权。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所得的全部劳动成果,除上缴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部分之外,剩下的归承包人所有和自主支配。

  •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15条明确,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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