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公司无理由辞退。2o12年入职至2o16年8月份请假至20l8年9月份再入职本公司至2o19年5月份。。2018年11月份我开始买了社保。。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让公司补回12年至16年的社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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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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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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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
合同一般一式2份,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员工持有。
2、按照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公司不帮您缴纳社保,则您可立即解除
劳动关系;故烦请赴社保局予以确认是否未予以缴纳。
3、打卡记录可申请由单位提供,一旦劳动仲裁的话。
4、即使劳动合同到期,您仍继续上班,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需要您自己提供证据。
5、一般而言,除了您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外,公司辞退应出具书面说明。
6、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但前提是您需要准备相应的仲裁材料。
这项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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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