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婚假没有休,今年和产假一起休,请假时假条上写的5.13~5.23休婚假,5.23开始休产假,现在5.21生了孩子,单位要求从5.21开始算吵架,剩余的婚假就没有了。单位这样算合理吗?还有,苏州婚假多少天?

2019-11-27 07:41: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婚假,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也就是带薪休假。
    2014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 第51条,即“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谓法定,主要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
    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建议与公司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没必要立即去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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