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外公有6个子女,最近外公病危, 但是不肯立下遗嘱。我外公有3个女儿, 3个儿子。我外公有2套小产权的拆迁房,是我外公自己的名字和他大儿子的名字。然后还有一套老房子是我外婆的名字,外婆已经过世了。想请问律师, 如果我外公到去世都没有立下遗嘱,按照法律,这三套房子该如何分配。??其中2套是小产权房子,是我外公和他大儿子的名字。这2套改如何分配?盼复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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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
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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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