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我想在这里请大家帮帮忙,我是孙女,我爸妈奶奶都过世了,我爷爷才过世,我爷爷是老红军,他死之后,国家可能还有补助十四万这样吧,我的那些姑姑个个都说回来争,还说我们第三代的人没得分,现在我弟也结了婚,在我爷爷过世前,就生下一个儿子,我姑姑他们说这小孩不关事,没份,我跟我小妹没结婚,我姑姑说他们将那十三万分了,之后可能还有几千吧,这样就留给我这个大孙女。。。她们要分大份的。。请各位律师们高抬贵手帮我解答一下,我弟就是老人的孙子还有他生下的小孩还有我和我没结婚的妹是不是没权力分我爷爷留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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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
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
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丈夫和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你可以要求离婚,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提起诉讼,因为他重婚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他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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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