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告诉我交通事故诉讼的上诉程序吗?

2019-11-25 20:3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一)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 对于醉酒驾驶的,确定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无权对酒驾的犯罪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酒驾被起诉是确定的,不存在例外情况。
    另外,对于酒驾,法律上是零容忍的,法院在量刑时一般均会判处实刑,不适用缓刑。
  •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流程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