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别人的车子,违章扣分,罚款,请问扣分是扣车主还是我的p

2019-11-25 05:4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违章后怎么缴纳罚款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 驾驶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涉及到扣分的,需要到公安机关的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1.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5.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交通违章扣6分,罚款一般都是200元。
    共有14种违反交通规则扣6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4、未按照规定休息

  •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或货运车辆超员超载的:
    5.机动车有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违法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