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入迁高等院校,怎样设在哪开亲属关系证明

其它
2019-11-23 18:3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该前提下,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参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2、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3、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带上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双方身份证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完全没问题,
  • 开户籍证明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具体流程:
    1.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4.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5.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