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因在某酒店入住,在房内使用充电usb口时发现手机充不进电,然后我在房内别的充电口尝试也是充不了电,我就去前台借了充电宝进行充电,结果还是充不了,第二天我朋友来酒店找我,然后也用了充电usb口,结果发现手机也开始充不了电,然后我们跟前台说明情况,酒店说等电工检测后会答复我们,到了第三天酒店方说是房内安设的usb电路问题导致的,让我们拿手机出去检修,然后做出赔偿,但因为当其时我的手机是刚买的,还在保修期间,所以只能推迟再送回厂家保修,酒店就说因为前后都发生了这样的事,只能对第一台出现问题的手机进行赔偿,就是我的手机。之后我们协商等我把手机送回原厂维修,维修好了之后按维修项目进行赔偿,到了一个月后的今天,他们声称我的手机在保修期间根本没有支出任何费用,只说给予两百块的赔偿费用,作为这一个月我没有手机用的赔偿,那这样算是不负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1-23 08: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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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赔偿
1、车辆维修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开好正式发票,拿了发票向对方索赔
2、车辆维修好之后打电话通知对方直接去修车的地方直接去支付,发票直接开给对方
3、上面2个办法都不行的话,你先垫付之后拿了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具体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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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