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你们好,租房之前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期,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搬走。提前一个月已经通知房东了。合同上写着假如没有住满一年,房东找到下一个租户,要从押金扣除400元,作为房东的中介费。假如自己找到就不用扣除了。现在房东找到下一个租户,扣除400元我们没有意见,是同意的。但下一个租户交的房租比我们少,房东怕租不出去就同意了,房东说中间的差价让我们补齐,至少要补齐三个月的。这个合同上是没有写的,所以想请问律师,房东的要求合理吗。

2019-11-22 14:49: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首部。有当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写明合同是日期签定地点和编号。

    二 ,正文。引言是写明目的 根据,的规定,经双方的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合同的标的,指当事人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货物,劳物,工程项目,智力成果。数量和质量,必须是按法定的标准计量和计量单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货币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尾部。当时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的住址,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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