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下信用卡被盗刷了,自身的信息内容及登陆密码被犯罪分子窃取,已经警报立案侦查了被盗刷的钱能讨回不

消费者维权
2019-11-22 10: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钱是否已被犯罪嫌疑人全部花光。如果被全部花光,抓到犯罪嫌疑人,只能判刑,钱是追不回来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将钱转给其他人,只要钱没被全部花光,都有希望追回一部分或全部追回,只不过是追回难度与追回时间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后,需要调阅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的所有明细,这样才能确定被盗刷的资金流向了哪里。如果储蓄卡、信用卡的明细中出现“取款”记录,那就说明被取走现金。
    只能让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钱被取走做什么用途,钱最后交给了谁。  另外,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明细中如果有出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存款”,必须调阅当时的存款登记单,部分银行存款登记单上会注明“款项来源”(例如:民生银行)。
    这个非常关键,有可能从存款登记单上注明的“款项来源”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给追回信用卡被盗刷的钱款带来破案转机。  调阅上述提到的这些资料,必须有公安机关或法院开具的“调阅涉案人员账户清单与明细授权书”的证明原件(需盖章才有效),不然无法调阅。
  • 关于你所问的信用卡欠款报警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1、盗用人--第一责任承担人  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按照《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超过一定的金额还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盗窃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  但这种小额经济类犯罪破案率较低,盗用人常常无法查出,就无法承担返还该笔金钱的责任,因此,信用卡盗刷最终都沦为持卡人、银行、刷卡商户之间掰扯责任。  
    2、发卡银行—未及时挂失的责任承担人  发卡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办卡时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各个银行的约定不同,共同点是银行只对未及时办理挂失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外一律不负责任。  近来,有些银行为了招揽业务,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在银行卡丢失48小时(或24小时)内的盗刷承担限额(5000或10000元)以内的责任,并且规定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非密码支取、第一时间挂失)。发卡银行承担的责任由签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3、刷卡商户—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对于仅凭密码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密码的义务;凭签名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用卡人的签名与预留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  刷卡商户在未尽到上述义务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持卡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根据持卡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一旦丢失或者卡片信息泄露被盗刷,持卡人应当承担与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过失相当的责任的。  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大部分的责任可能在持卡人。  
    二、信用卡使用中的建议  
    1、办卡前了解信用卡服务协议,谨慎选择银行  有些人为了贪图银行的小礼物或者积分返点而疏于考察办卡银行的信用,也未关注信用卡服务协议,对银行都能提供的服务缺乏了解;甚至有些人持有近10张信用卡,各种卡片的服务和规则都不去了解,只关注透支额度及银行返点。如果出了信用卡被盗刷的问题,很可能所有的责任都需要你来承担。  
    2、信用卡的支取采用密码加签名的方式  在选择信用卡时,一要关注发卡行的信誉,二要关注信用卡的服务范围和责任承担。  目前,各个银行都规定,凭密码支取的信用卡,视同有权消费,即使发生盗刷,持卡人也应该对此埋单,卡片一旦发生盗刷,持卡人就负有完全责任。  仅凭签名支取,一旦信用卡丢失,没有密码的保护屏障,捡卡人很容易支取卡内金钱,而各个银行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只是承担部分责任,其他的部分还要失卡人自己承担,更容易造成损失。  密码加签名方式,即使卡片丢失,首先要破解密码,消费时刷卡商户还负有审核签字是否预留签字的义务,保障更多。是目前最可行的支取方式。  
    3、开通网上银行、刷卡时要慎重  即使凭签名支取的信用卡,网上银行也是需要凭密码支取的,凭密码支付的损失都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因此开通网上银行要注意风险防控。  现在,我们购买的各种物品,预约上门的各种服务,商家也会持有各种POS机,通过POS机刷卡,你卡片的信息就会预留在POS中,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卡在身上,却被盗刷的原因。  
    4、信用卡被盗刷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1)第一时间与银行联系挂失,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把挂失后的责任转嫁给银行。  2)马上报警,取得不在支付现场的证据及《报案记录单》,为维权准备证据。  3)立即联系律师,把可能的风险控制到最小。不要担心联系律师会耽误太多时间,简单的案子,一般律师在5分钟内就能厘清来龙去脉,并给出相应的意见。  4)按照约定时间还款。  很多人会认为款项属于盗刷,不属于自己消费;或者对银行的处理结果不满赌气不还款,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自己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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