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消除同居关系,裁定孩子抚养权所属

2019-11-22 02:1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同居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对同居的当事人来说,通过诉讼解决,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诉讼维权要视具体案情,选择合适的诉讼角度。
    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会产生不同的诉讼结果。
    从形式上可能都表现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但诉讼角度不同,有的可能获得支持,有的可能得不到支持。
    2、诉讼维权的关键是证据,要注意保留和固定好证据。
    实际案例中,女方同居怀孕后,做人流手术,有的无法提供其流产的相关证据,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通过合法的事前承诺或协议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法律对于非婚同居的态度是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前,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事项进行了约定,或者说做出过类似的协议或承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作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律就予以认可,予以保护。
    这应该说是同居过程中当事人保护自己的一条途径吧。
  • 《婚姻法》意义上的同居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同居和非法的同居两种。合法同居即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的同居,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非法同居从内涵上讲,应是不具备《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各种要件的规定而发生的男女同居,是一种事实民事行为,不为法律所支持;从外延上讲,非法同居应是除合法同居以外的其他各种同居行为。
    因此对于合法同居即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离婚即可
  •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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