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教师是否可以凭借遗嘱继承父辈遗留在农村的房产?有哪些政策可以支持?2.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跟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如果教师继承农村财产成立,这条理由就也得成立吗?3.土地管理法中具体哪一条说明,房产要自然消失后,宅基地才会被集体回收?如果国家水库搬迁而造成住房以及宅基地被淹,教师是否有资格享受移民待遇?具体哪一条政策支撑?

移民留学
2019-11-21 19:22: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

    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无权继承:农村的集体房产,所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当事人的父母),是不能继承的(继承权男女平等,与是否女儿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该房屋及宅基地属于你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你可以依法继承;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那么城镇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之后应该怎么办?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赋予法律规定的有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之后如果不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因为城镇居民不符合地方关于农民申请改建、翻建自有房屋的审批条件,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一直等到继承房屋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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