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遗嘱是怎么写的?我想把我的房子留给我的儿子。

2019-11-19 18: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 书 遗 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二 年 月 日
  • 自书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 你好,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