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 我是一名和某公司签订无固定合同的工人 我们公司有500多人 现在我们公司被收购 人家要求就留下400人 剩下的100人被要求下岗 那400多人的待遇非常好 我们这100人 无缘无故不下岗 这样不违法吗 合同都是一样的 而且快要开 职工代表大会了 职工代表大会 必须是少数服从多数吗 我们公司500人开职工代表大会 那400人都用了 而且那400人领导都得到不少好处 待遇非常好 当然都同意了我们这100人 全是干最累的活 我们都是农门工 最苦最累的活我们干了 现在公司被收购 待遇非常好了 却不用我们这100人了 这样无情真的可以吗 我们这100人 不同意 还有用吗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少数服从多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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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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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