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出租车司机,包的出租车,因我两个月没有交租金 ,违约了,协议是这样写的:甲乙承包期一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乙方每月付甲方租金2100元,定于每月1号前由乙方付给甲方,每月先交租金后租车,乙方在承包前向甲方缴纳押金二万元整,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扣除押金10%,合同还有半年到期,现在车主问我要4000块钱的违约金,请问合理吗,我是不是给他2000元的违约金都行啊,毕竟违约了,谢谢您!

2019-11-17 02:50: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合同违约行为,合同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合同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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