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c1驾驶证骑报废摩托车被扣12分吊销驾驶证多久可以恢复?

2019-11-16 20:0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保险单中不属于无证驾驶,也没有醉酒后驾驶的情形,并不明确属于免责范围;且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中如果没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标示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所以保险公司一般都是需要赔偿的,不过具体情况要依据保单内容来确定。
      驾驶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扣留或吊销,但因其驾驶证记分已满12分,其驾驶资格处于应当被依法扣留的状态,即便驾驶证在身边,其亦不能为驾驶行为但是驾驶证被扣满12分并不等同于自动失效。
    而并不等同于如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被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列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驶证被扣12分怎么办?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是有累积计分周期的,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学习的知识进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者,发还驾驶证,不合格者继续学习。不参加学习考试者,停止使用驾驶证。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车废了,找汽车经销或者保险公司处理。车贷必须还完。
      不还属于贷款违约,由银行收回抵押物拍卖。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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