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朋友读一年级,由于校内伙食不好就在校外的午托班用午膳,去的时候就承诺要去教室门口接,熟悉了以后午托班阿姨叫小朋友放学自己去,我家小孩就在当学途中被他同学推了一下嘴巴缝了五针导致破相,我现在应该要求他们怎么赔偿

2019-11-15 08:11: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殴打致人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可以在检察院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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