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前,是否已组织有社会公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听证会,并听取了你的陈述。如果没有,就说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程序违法。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没有下达行政裁决书,是典型的违法行为,那么这件事的解决有两个途径:
1、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千万记住是民事诉讼,不是
行政诉讼(因为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拆迁未经过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是侵犯你的财产权,诉讼对象是强制拆迁执行部门,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物权法》及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2、通过信访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