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2个关于业主和业委会纠纷的问题。1。业委会公布告示,告知业主错误的信息造成业主违约,且有经济损失。这个情况业主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业委会?有业委会公示为证据。2.业委会增选成员未按法律走正规程序,但后面让物业管理公司逐一拜访业主,取得业主签字。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这种合同有效力吗?甲方业委会5人,其中有人增选的程序不合法。

2019-11-13 15:57: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开发商违约都可以起诉的。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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