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x上投了一传媒公司简历,面试通过后让我来襄阳找负责人,这边找到负责人之后,人家说这边戏快杀青了,让我去宁波跟组,还没入职就从北京到襄阳,现在又要从襄阳去宁波,签了两月的试用期合同,然后交了2490的食宿费用,介于这情况我是不是被骗了?

2019-11-13 12:03: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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