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经过: 在商场停车场出口处,购物车辆 驶入主干道车辆较多,由于主干道车辆也较多,造成车辆拥堵,也把非机动车道堵死了。电动车为避让机动车,驶入了机动车道短暂逆行时,被停车场购物机动轿车撞伤,该肇事车辆没按照先后顺序驶出,而是在车流后面抢道驶入机动车道,车速较快,由于其视线被前面的机动车遮挡了,所以发生了交通事故。????电动车主伤情:1.眉头缝线8针;2.右腿膝盖韧带1根断裂;3.头疼,头晕。 ??问题:1.责任如何划分?2.误工费怎么计算? 3.陪人费怎么计算?(注:伤者是三级残疾人,生活困难。)

2019-11-12 22:32: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的标准如下: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