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下技术工人,2018年3月份56周岁,该退休了,可是到今天还没有办下来。我1984年参加工作,一直到1992年9月工资表上写着入坑费字样,1992年10月以后入坑费一栏全矿同一改成岗位津贴。市劳动局不认可岗位津贴等同入坑费费。因此我至今也没有退休。请求帮助谢谢!

2019-11-12 18:29: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