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宫颈有息肉,让我交一千块说可以人工摘除就不用在交费了,我问她会有什么感觉嘛,她说会有一点点反应但是那是正常的,结果进了手术室开始摘除,摘除的时候非常痛让我忍受不了,不由自主的叫出声来,那医生说你不要叫忍一下就好啦可是那实在是太痛了,医生还说等一下你休克了还要我们抢救你,当时我就叫她暂停摘除,她说停止摘除也是会痛的我就问她有没有其它方法摘除她说有,然后让我签字八千块就没了,手术做完之后也没有给我检查的报告单看一下,这样我可以告她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1-12 16:39: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病人本人可以表达的情形下,或者医生认为可以由本人签字并且将所有病情告知本人的情形下,可以由病人本人签字,
    签字的目的是医院履行对于病人的告知义务,将接下来要采取的医疗措施,或者说手术,的必要性,风险,等诸多因素对病人予以告知,病人签字了,那么就代表认同医院的手术措施,以及愿意承担所面临的风险。医院这么做实际上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纠纷。
    但是关于医疗风险,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之中确实存在过错
    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予以最终认定,那么即便签字了,医院也应当承担患者的赔偿责任。所谓患者承担的风险 只能是人力所不能及的风险,对于可以避免 应当避免 医院因为疏忽而导致的损害 医院还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所以,手术需要患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签字,实际上是医院为了避免或者说降低法律纠纷。
    只有签字了 医院才敢手术
    不签字的情形下,很多医院不敢手术的,因为他们怕医疗纠纷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