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福建省XX组员。2013年原村书记串通部分村民将土地买给政府,每平方米50元作为补偿费安置村民,用于所谓小区安置房建设。XX府却以800---2800多元的价格进行拍卖。1万多平方米土地获利上千万。请问我组无地村民与18岁以上的全体村民可以通过法律向政府要求更多的补偿吗?

拍卖
2019-11-12 14:25: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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