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写的男方的名字,若离婚女方可分得房子吗

离婚
2019-11-11 17:1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只要女方同意,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只要双方能达成协议,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 协议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就有效。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你的情况一般的话:第一法律规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协议男方自愿归女方,也是可以的。第二没写欠条如果能够证明借款关系也可以,但是如果也没有其它方式证明,那么法院不会认可。
    第三双方结婚用品时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欠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借款,你还了也一样。第三,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跟谁有利于孩子成长,以利于孩子的情况判。以上我说的是法院在一般情况下判决离婚的情况,和离婚协议不同,离婚协议只要双方认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完毕即可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