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0月,在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为期两年的预售卡,承诺元旦开业,但是合同上写的开卡日期是3月,相当于赠送两个月。预售活动抽奖赠送了一个价值799的吸尘器,打开试用过一次。 今年5月还没有营业,提出退卡,健身房以吸尘器用过为由,要求扣除全额费用及刷卡手续费,对于我提出的没有按照约定日期营业的违约金和办理退卡的误工费置之不理,声称同意退卡和没有要求扣除当初给我签合同的销售员提成就已经是违约金了。他的理由是,元旦到6月期间,可以提供其他的健身房让我进行锻炼,但我没有同意。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我的要求合理吗?健身房的做法合理吗?如果我申请消费者仲裁的话,这个费用是我负责还是健身房负责?

消费者维权
2019-11-10 09:05: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