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葛,未办理房产证产权归属。及小孩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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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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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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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中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
房屋产权办理的手续以及需要的相关材料,同时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
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
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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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