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男方,我和女方18年8月份开始分居,在19年3月我起诉离婚,但是女方第一次开庭不同意离婚,说自己得了产后抑郁症,女方是18年5月意外流产)。目前我准备半年后继续起诉离婚,但是现在我们共同财产包括钱和车都在女方使用着,车是男方得名字,但是一直在女方家里使用,现在要交保险了,也没有交。我想咨询一下,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11-09 16:2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因此可以看出并不存在男方多分或者少分有关财产的问题。
  •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而女方坚持离婚的,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只要女方能够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