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货车司机,给公司开车,开到昆明期间出现事故,交警到现场以后,干到现场处理事故,划分事故责任认定书,未有人员伤亡,只是财产损失,划分主次责任,我是主要责任,小车车主是次要责任,小车车主里前门有轻微划痕,后侧严重点,上四s店修里,4s店修理费要二万,公司不同意,交代本人,让去公司找的修理厂修理,经过双方不断沟通小车车主同意修理,为走保险,现已修理完毕,公司迟迟不结清修理费,小车车主天天给我打电话,说告我撞事逃逸,成立吗?

2019-11-09 15:30: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