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一个骑自行车的撞到我电动车上摔倒,还让我赔偿,怎么处理?没有报警,事后自行车要报警,怎么办?

2019-11-09 13:1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
    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本律师事务所原位于交警大队旁,长期处理事故纠纷!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车必须年满18周岁。
    交警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责任是否为骑车未成年人,如果不是,对方要承担主要责任。骑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次要责任。相反则监护人主要责任。总之,就是要承担民事责任地,也就是其监护人拿钱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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