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10月28日借了某人2万元。利息二分。写了2016年10月28日止年利息4800元整。中间找过我家人说家里有人重病。拿不出利息。和我们商量说叫利息地点,爸爸心软1、2利息。然后利息钱没给。2016年的11.2月还了本钱4000元。2018年耍赖不给利息。说给本钱。家人不愿意。闹到公安局。2018年10.30日在公安局见证给了5000。现在2019年想要到法院起诉。时间过了么。

2019-11-09 12:14: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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