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给朋友担保了一笔个人借贷,100万,借款人把他的房本押我这里了可是这个房子是贷款买的市场价150万左右贷款50万的金额,为了我自己有点保障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公证处说得去房管局?请问该如何去哪里办理这个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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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而定。
借款合同只是双方对借款事项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着出借人已经将款项借给借款人,需要借款人出具借条,也就是
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借条是合同约定的履行。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由借款方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2)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文本;
(4)有担保方的,提交担保文件;
(5)抵押贷款后,按合同份数提交抵押物清单、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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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