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房屋一层是08年政府推进沼气池时建的,二楼是14年加建的。在14年被政府用违章建筑的名义全拆了。请问一下政府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向政府怎样讨回我家的房子呢?

2019-11-08 20:15: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争议颇大。
    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非法利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人对于违章建筑有占有和使用权,该权利可以延续到建筑拆除时,因此,基于占有和使用权,违章建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一般认为: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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